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,因為高院日前的判決,又再炒得熱烘烘。
本來對呢班不分是非、自以為是的所謂大學生,沒有什麼想再說,但看見他們勝訴後的惡形惡相,再看到港大學生會都糊里糊塗地幫口,真的不鬧不痛快!!
如果看清楚今次高院的判決,學生勝訴,不過是技術上勝訴,只是淫審處在裁定學生報不雅時,沒有指出那個地方不雅,和如何不雅,並不代表學生報的內容真的沒有不雅。就等於雷射槍案中,只是警方使用雷射槍的程序出問題,令被告脫罪,並不代表被告真的沒有超速。
香港法律的優點,就是寧縱毋枉,只要執法或司法當局在過程中出現一些錯誤,疑點利益歸於被告,疑犯都可以無罪釋放。但是,這竟成了學生會沾沾自喜的原因!!
我相信,如果將當日的學生報再送檢,嚴謹地指出不雅的地方,學生報一樣會評為不雅。
可惜,那班大學生,嬴了少少技術上的甜頭,就巴巴閉閉,口口聲聲說自己沉冤得雪,竟要求中大道歉及撤銷處分,真是惡過老虎!!
道歉?無錯,你這班所謂大學生,仍欠中大學生,及全港市民一句道歉。你們應為影響中大校譽,令「大學生」這個名字蒙羞,顛倒是非黑白,敗壞社會道德風氣而道歉!!
大學是一個容許犯錯的地方,錯了,要認,被罰了,就改,為什麼仍在死橕?事件發生都超過一年了,原來那班大學生,仍然浮沉在淫海賤浪當中,現在又以高院的判決聊以自慰,完全沒有絲毫反省過自己的錯誤,令人再次失望。
雖然對劉遵義沒有什麼好感,尤其他竟然頒榮譽學位給老懵董,但在中大學生報一事上,他沒有做錯,警告是對的。現在看來,處分更恰當,趕出校也不為過。
政府呀政府,可否在我繳交的稅款中,扣回資助那班大學生的幾毫子或幾分錢出來?我不想再資助一些垃圾讀屎片,稅收應該留下來幫助社會上更有需要的人!!
相關文章:







